全球 |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概况

“实体清单”是美国打压其他国家的重要政策工具,除中国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是美国“实体清单”重点覆盖的区域。根据我们对美国4月8日更新的《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第744章附录4部分(Supplement No. 4 to Part 744 – ENTITY LIST)的梳理,被美国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列入“实体清单”的实体,有57.6%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除“实体清单”以外,在全球19个有实体被列入美国“未核实清单”(Unverified List,UVL)的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达14个,占比高达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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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口的清单管理
 
清单管理是美国实行出口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美国为了维护其所谓的国家安全、保障外交政策的实施以及保持技术的领先优势,对众多的军品、军民两用品实行严格的出口管理,并形成了完善的出口管理法律体系与制度。
 
根据美国出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美国的出口管理由美国国务院、商务部、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司法部、能源部、财政部、联邦调查局及跨部门机构联合进行管理。
 
编制管制清单的主要是美国商务部、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其中,美国国务院负责管理军品出口,由下属国防贸易管理委员会(Directorate of Defense Trade Controls,DDTC)具体执行,DDTC编制“军品清单”,管理美国原产或涉及美国实体的国防物品和技术的出口;美国财政部下属的外国资产管理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编制“特别指定国民名单”(SDN)和“综合制裁名单”(CSL,其下包括五份名单),主要对伊朗、朝鲜、俄罗斯等受制裁的特定国家进行管制,也包括恐怖分子和贩毒,有金融关联的特殊个人和实体。其他的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审查管制或协助职能。
 
美国商务部负责管理民用品及军民两用品出口,由下属的BIS具体执行。BIS采取分级清单管理模式,分别编制了未核实清单(UVL)、实体清单(EL)和被拒绝人清单(DPL),其中被拒绝人清单最为严格,美国禁止其国内的任何企业与此清单上的实体进行贸易,也禁止任何第三方(如船运和物流企业等)为清单上的企业出口提供便利,中兴通讯的员工此前就曾被列入被拒绝人清单。其次是实体清单,再其次是未核实清单。
 
未核实清单在三个清单中程度相对最轻,主要是针对BIS无法在其先前交易中确认物品最终用途的交易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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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被列入“实体清单”概况
 
3月初,美国在更新第744章附录4部分(Supplement No. 4 to Part 744 – ENTITY LIST)时,将缅甸的4个实体与俄罗斯等国的13个实体列入“实体清单”。至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被美国BIS列入“实体清单”的国家有36个,从国家数量看占美国列入“实体清单”国家数量的46.15%。
 
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实体数量看,36个国家有867个实体被美国BIS列入“实体清单”,占美国“实体清单”总数量的57.72%。如果把“一带一路”倡议发起者——中国被列入的实体计算在内,则整个“一带一路”被列入的实体总数量高达1290个,占美国“实体清单”总数量的85.8%。
 
在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数量最多的十个国家中,除中国、英国外,其余8个均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被列入的“实体清单”的数量看,俄罗斯被列入的实体最多,有340个;其次是巴基斯坦,有101个;伊朗排在第三,有93个,阿联酋有50个。在有实体被BIS列入“实体清单”的3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波兰、塞尔维亚、菲律宾、卡塔尔、罗马尼亚和斯里兰卡被列入的实体最少,均只有一个。其中,卡塔尔、罗马尼亚和斯里兰卡被列入的实体都是中国华为在这些国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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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美国BIS列入“实体清单”的前十五个“一带一路”国家
除实体清单以外,在被BIS列入UVL名单的19个国家中,有14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被列入UVL名单最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阿联酋,有29个实体;其次是俄罗斯,有12个实体;巴基斯坦有5个实体,爱沙尼亚有3个实体。当然,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中国被BIS列入“UVL清单”的数量也是最多的,高达75个,占比达BIS“UVL清单”总量的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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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体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影响
根据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一个企业、机构或个人被列入“实体清单”以后,如果其他企业(不局限于美国企业)需要与其进行《出口管理条例》所列管制物项(包括商品、技术和软件)交易时,都需要向BIS申请许可证,即使未列入管制的物项也需要获得许可。
 
同时,出口商与被列入清单的实体交易,一般也不能适用EAR第740章中规定的许可证豁免制度。
 
而许可审查最主要的一种情况是“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必须批准的理由,那么就不予批准。这意味着出口商向清单实体的出口将被拒绝,使得该实体来自美国的供应链有可能被切断,尤其是一些核心硬件依赖进口的科技企业,其业务将受到严重的影响,而非美国的贸易伙伴为避免风险也很可能停止与清单实体的合作。
 
对于实体被列入BIS“实体清单”数量较多的国家,除俄罗斯以外,其他国家如巴基斯坦、伊朗、阿联酋等国本国市场规模较小,加上这些国家国内又没有相对独立完整的产业链,这些被列入“实体清单”企业的国际供应链极有可能被切断。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这些国家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做生意时,如果交易标的涉及美国供应链产品或技术,无疑将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可能承担被处罚,甚至自己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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