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力开展。中央到地方,研究抗击疫情的专题会议数不胜数,实际措施切实有效,扶持企业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充分体现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治理水平。

从近期陆续密集出台的全国上百个的抗击疫情扶持企业的政策措施看,很多对于所有企业都可以适用,尤其注重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的企业所最急需的措施。平时,我们在研究有关政策时,经常会说要有干货,是指政策措施要管用,能真正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所需的帮助和支持。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档口,企业更加需要实在管用的扶持措施,或许称为干粮更加贴切些。总体看,中央和各省、直辖市乃至各市、区(县)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大致分为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成本支持(降低房租等成本)、人员支持(给予人员补贴)、防控服务(降低疫情风险)、研发攻关(支持企业创新)等。这里做了一些整理,以期日后对于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更加高效、更加有效,出更多干货提供些参考。


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01
金融支持政策措施


当前的金融支持,可谓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甚至是维持生命线。企业生产、运输抗击疫情应急重要物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财政、金融机构要帮助企业确保物资的正常甚至是更加急切的生产、运输,确保这个体系快速运行循环。还有很多企业因停工,需要资金维系生命,这些措施的落地,能为企业输血输氧,帮助企业度过危机。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包含30项措施,其中近一半是对于企业的支持,并为各地及金融界对于防控疫情而努力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给出了及时的指导。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加大信贷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包括减低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加大企业应急贷款资金力度;增加对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中央财政对重点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等。二是加大服务力度,加快服务效率。包括允许企业延迟信息披露、延期上市发行、延长重组有效期;为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等。

2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等。

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提出五项税收支持政策。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三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五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除以上所列,还有: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等。

各地相继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其中金融支持措施都是主要内容,大都落实以上两个文件要求,总体步调一致,略有不同。例如,2月5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16条措施中有6条是关于支持企业融资的措施,如:加快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1.5%以下;针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暂不予以信用降级。2月7日,深圳市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16条中4条为金融支持措施,如:划拨10%的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2月8日,上海市发布《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28条,其中6条涉及金融支持措施,如:鼓励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


02
企业成本支持措施

企业停产停工,固定成本照常支出,尤其是小微企业,很快就会出现交不起税、交不起租、发不起工资的现象,各地加紧出台扶持措施,为企业减免房租、减低税负,帮助企业轻装前行。


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强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金融扶持、创新支持、公共服务、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2月2日,苏州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首先提出为企业免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可申请延期交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北京市对承租国有企业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月份房租或2月份租金减半。企业可申请延期交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深圳市对租用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返还6个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对全市工商企业免除2月份当月缴交两部制电费中的基本电费。对困难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申请延期交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上海市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月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在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03
企业人员支持措施


企业除了缺钱,还面临缺人的困难,各地为了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减轻人员支出负担,所出台的应急政策中基本都包含了对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延缓缴纳或减免的措施。


2月3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4条保障措施。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推迟3个月。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不收取滞纳金,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对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2月8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对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具体为:2020年2月–12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0.5%降至10%;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由现行的11.5%降至11%。


苏州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深圳市同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而且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的50%补贴企业。对2020年内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适岗培训补贴每人1500元,技能培训补贴每人2000元。


合肥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的就业补贴。对应急物资生产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



04
抗击疫情支持措施


在这场疫情阻击战中,很多企业冲锋上阵,不顾得失,各地对于为抗击疫情做出努力的企业给予各种支持和服务,建立快速通道,为抗击疫情争取时间,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上海市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免征民航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生产指定的重点防疫物资,因生产成本高于实际售价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企业已签订外销合同的外销重点防疫物资因政府征用转为内销的,企业不承担由此增加的税收负担;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嘉奖。支持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扩产增能、增加进口: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给予技术改造补贴,对被征用企业为生产防疫物资实施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50%-80%的财政补贴;对应急征用企业生产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资所形成生产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给予全额支持。建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深圳市强化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的服务: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建立防疫物资临时收储制度,鼓励相关企业开足马力组织生产,疫情期间生产的防疫物资,在疫情结束后,由政府统一收购储备。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两级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区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深圳市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合肥市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生产企业,不提高产品售价且完成合同约定量的,按政府采购合同实际落实额度给予5%的补贴,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对提供水、电力、燃气增容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05
研发攻关支持措施



防控疫情如火如荼,研发攻关争分夺秒。科学家们研究病毒特性、研发疫苗的同时,科技企业也在诊断试剂、数据计算、智能医疗等方面积极努力。国家有关部委、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推出支持企业技术攻关的政策,为企业创新提供支持。


2月8日至13日,科技部公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现场快速检测产品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面向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征集项目。这将对一批优质检测产品研发单位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帮助。


北京市科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0条,整合全市健康医药资源,从响应体系、技术研发、医疗器械、创新药、国际合作、医疗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应用、协调服务等方面,形成合力应对疫情。2月3日,中关村发布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共包含86个中关村企业的138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为抗击疫情提供服务。


上海市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2月7日,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开展征集第一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通知》,面向本市征集对疫情防控具有明确效果的创新技术和应用产品,截止时间2月20日,将对项目按已有《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对应的领域给予专项资金支持。2月10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特别专项的通知》,至2月29,向全市征集新型冠状病毒诊断试剂、疫苗、治疗性药物和相关影像诊断、检测等医疗辅助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对于建设期内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立项后实质性开展相关工作,但未能获得相关产品注册或生产资质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原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5项。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拨付支持资金。同日,上海市科委发布《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包括:在检测试剂(盒)与设备开发、药物和疫苗研发、临床辅助诊疗技术和系统开发等领域积极布局市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支持本市创新创业载体落实“减免企业房屋租金”;简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流程;推荐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优先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本市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科技信贷在贷企业,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20%予以补贴;对疫情防控企业申请项目优先予以支持;支持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科技攻关,设立2020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疫情防控专场,征集企业技术需求,鼓励国际国内科研院所、企业和机构提供解决方案。



06
上海市各区政策措施


对上海的企业而言,全面了解可以享受的政策十分必要,在适用全国和全市政策时,还要关注各区支持措施。至2月10日,上海16个区全部出台了应对疫情,在三个月内(可能更长时期)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的应急政策,基本都体现了以上五个方面的措施,并积极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要求,而且结合实际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政策。在此列举各区有所不同且明确有资金支持的措施,见下表。


上海市各区应对疫情扶持企业措施

(按发布先后顺序排列)

区名

金融支持

减免房租

人员补贴

其他特殊政策

1

嘉定区

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最高50%

小额贷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

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低于2%的担保业务给予1%的费率补贴。

免收房租1个月,2个月房租减半。

新增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项额度,补贴标准为800//月,补贴期限暂定三个月。对安排返沪员工接受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且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进行居家隔离的上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


2

静安区

给予全额政策性担保融资保费补贴;补贴贷款基准利率的10%

至少减免1个月房租。



3

宝山区

对企业获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款2000万元(含)以下,给予保费补贴:担保贷款300万元以下(含),给予100%担保费补贴;3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给予50%担保费补贴。

至少减免1个月房租。




4

黄浦区

按实际贷款利率的30%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贴息补贴。

减免1个月房租。

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方50%补贴。



5

杨浦区

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最高50%,不超过100万元。

对企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对实际担保费率超过1%以上部分,按实给予最高2%年担保费或保险费率补贴。

减免2个月房租。


对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人才,入驻区属单位经营的人才公寓,给予2个月房租减半。


6

奉贤区


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


对企业损失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

7

青浦区


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防疫应急物资生产技改投资,在110-215日期间项目总投入给予80%的补贴,在216-229日期间项目总投入给予50%的补贴;对上述期间发生的设备租赁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对因疫情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8

长宁区


3个月租金减半。



9

闵行区


给予企业20%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6个月。

对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上述企业,发放利率低于10%(含)的贷款业务,按实际贷款期限给予小额贷款公司5%的利率补贴。

对政策性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企业,实行担保费100%全额补贴。

免收2个月房租。

人才安居补贴政策的企业名额扩大到200%。对符合区“4+4”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新增1000个租房补贴专用额度。

对符合本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对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予以上限150万元的补贴。

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经认定予以上限100万元的奖励。

10

浦东

新区

对企业给予最高100%贷款贴息。

给予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全额担保费用补贴。

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银行业务双倍奖励。

免收2个月房租。

对租赁非国资孵化器、加速器内房屋的小微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补贴。


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小微企业,给予项目总投入20%补贴。

对应急技术改造市级项目,给予总投入50%-80%补贴。

对企业研发活动,以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40%补贴,其中对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给予100%补贴。

对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应用项目,按项目总经费的60%给予资助,最高300万元。

11

普陀区

对企业获得市政策性担保贷款担保费用全额补贴。

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贴息补贴。

免收2个月房租。


提供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补贴800//月,为期三个月。


12

崇明区

对企业获得市政策性担保贷款担保费用全额补贴。

对小额贷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

免收3个月(2-4月)房租。


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内的企业的损失,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

对企业防疫项目给予总投入50%的补贴。

13

虹口区

对企业获得市政策性担保贷款担保费90%补贴。


免收2个月的房租。

入住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的人才公寓,减半收取今2个月房租。


14

金山区

给予企业50%贷款贴息。

对企业获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款300万元以下(含)的,给予100%担保费补贴;担保贷款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给予50%担保费补贴;担保贷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给予25%担保费补贴。

免收2个月的房租。

在创新创业载体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2个月的房租减免。


对市级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20%的补贴。对于经区级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10%-30%的补贴。

对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100%的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

15

徐汇区

给予企业50%贷款贴息。

对获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的,给予担保费100%全额补贴。

对金融机构给予最高1.5%业务补贴和50%贴息。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

免收2个月房租。

对物业管理公司给予5-20万元补贴。


对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区再给予总投资50%补贴。

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16

松江区

给予企业50%贷款贴息。

企业获得政策性担保费全额予以补贴。


2-3个月的房租减免。

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优先办理上海市户籍。

新增1500万元援企抗疫人才薪酬扶持专项基金。

新增5000个租房补贴名额,对复工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900/人。

对企业实际培训费用最高可享受100%的补贴。

应急技术改造项目,除市级补贴以外,另给予10%的财政补贴。

对应急物资生产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给予全额支持。

对企业按照贡献情况予以表彰,并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对服务业企业给予5 -100万元专项补贴。



备注:

1.减免房租对象一般是指对承租本区内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个月一般是指2月、3月。

2.适用企业一般是指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且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3.国家、本市已有的扶持政策措施,各区均在落实,不在此一一列举。

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当前,各地在加大对疫情防控力度的同时,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大批企业复工后,将会出现一波政策宣传、申请、办理高峰,相信企业能够从这些政策干粮中获得能量,继续前行。期待政府持续给予企业支持,并在落实政策措施时,提高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温暖。

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胡伟家,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 ◆ 

编辑邮箱:sciencepie@126.com

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三思派):抗击疫情,企业需要政策“干粮”

 

欢迎加入东西智库微信群,专注制造业资料分享及交流(微信扫码添加东西智库小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