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4月9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4月9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附件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推荐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0年3月9日

(本文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信息公开 > 文件公示: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728131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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