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021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附报告)

摘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对农村电商作出部署,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农村电商凭借线上化、非接触、供需快速匹配、产销高效衔接等优势,在县域稳产保供、复工复产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凸显。
农村电商成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重大举措,成为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头羊,成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超常规武器。
随着“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商扶贫、数字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我国县域电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县域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和农产品上行规模不断扩大,县域消费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欧特欧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县域网络零售额达3530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02%,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30.0%,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3507.6亿元,同比增长29.0%。
目前,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电商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拉动县域数字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推动电商扶贫可持续机制逐步成熟,催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带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速,促进一二三产业创新融合。但仍然面临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尚不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业有待提升、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亟需完善、电商专业人才短缺、农村电商各类主体协同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挑战。
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考察调研时强调,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未来,立足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应进一步激发县域农村消费潜力,重构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县域农村电商价值链,积极拓展产销加的县域经济产业链,提升产销精准对接的平台信息链,优化城乡双向流通的电商供应链,强化以人才培育为引领的电商创新链,推动县域电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21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对全国县域电商发展环境、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发展趋势等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以县域农业农村电商为突破口,加强信息引导,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本报告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北京欧特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商平台监测数据及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数据。报告所指的县域范围是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县域统计年鉴》所涵盖的2083个县级行政区。
本报告数据监测的电商平台涵盖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等40多家主流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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