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间品贸易:现状、挑战及对策——基于企业权属视角的考察
拓展中间品贸易是中国迈向贸易强国的关键路径。从企业权属视角看,在华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份额逐步下滑,计算机、电子及光学设备等高附加值领域仍占据主导地位;内资企业则主要承担加工组装环节,与新兴市场的中间品贸易有待进一步深化。国际比较表明,在华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增速低于美国和韩国;内资企业在高附加值中间品贸易占比以及全球化运营水平上均低于美日韩。当前,中国中间品贸易拓展面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短板约束、境外国家招商引资政策竞争加剧,以及美国等少数国家实施的双重管制与关税争端等挑战。应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资企业对外投资机制,健全内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发展体系,强化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协同推进中国中间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葛顺奇,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教授;陈卓,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开放导报》2025年第2期
引用格式:葛顺奇,陈卓.中国中间品贸易:现状、挑战及对策——基于企业权属视角的考察[J].开放导报,2025(2):34-43.
拓展中间品贸易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近年来,我国中间品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中间品出口达到11.24万亿元,占出口总值的47.3%,但与欧盟、日韩等国家或地区在贸易高速发展时期65%—75%的份额相比,我国中间品贸易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在此背景下,我国中间品贸易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一方面,高技术、高附加值中间品出口增长迅速,2023年集成电路、锂电池等产品出口较2012年分别增长1.8倍、15.2倍;另一方面,我国中间品贸易的主体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内外资企业在中间品贸易中的角色和作用逐渐分化。
从企业权属视角出发,分析内外资企业在中间品贸易中的角色演变及特征,不仅有助于揭示内外资企业在中间品贸易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拓展我国中间品贸易、制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路径提供理论依据,也有利于推动双向投资与中间品贸易一体化发展,助力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的攀升。
企业权属视角下中国中间品
贸易的特征事实
1. 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份额逐步下滑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制造业中间品贸易中的外资企业占比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波动演变态势,但自2008年后,其逐年下降的趋势日益明显。2001年,外资企业占中国中间品贸易进出口额的比重为47.77%,2004年降至40.55%,此后3年连升至50.97%的高点,但2008年后进入显著下滑阶段,到2019年外资企业占比已下降至33.37%的低点(图1)。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占比整体收缩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内资企业中间品贸易额由2008年的0.97万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2.09万亿美元,推动内外资中间品贸易总额从2008年的1.76万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3.14万亿美元,增幅接近翻倍;二是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额在2011年后增长乏力,2011年为1.02万亿美元,2018年达到1.14万亿美元的高点后,回落至2019年的1.05万亿美元,仅比2011年增加300亿美元,且仍低于2012—2014年的水平。
2. 外资企业中间品出口比重高于进口
内资企业对外资企业的中间品进口贸易差额始终高于中间品出口贸易差额,表明外资企业更多从事中间品出口活动。进口方面,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口额从2001年的480.34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3146.75亿美元,内资企业中间品进口额从2001年的654.5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8540.42亿美元。在此期间,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口额始终小于内资企业,贸易差额从2001年的174.21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5394.67亿美元,已超过外资企业在2019年的中间品进口额。出口方面,贸易差额从2001年的-34.63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5058.84亿美元,但外资企业自2010年起逐渐丧失在中间品出口中的稳定权属优势。从进出口占比看,外资企业在中间品出口中所占比重长期高于进口约10个百分点,2001年在出口和进口中分别占50.87%和42.32%,到2019年降至37.19%和26.92%(图2)。由此可见,相较于外资企业,内资企业更多扮演中间品加工组装环节的角色,因此在进口中的占比远高于出口占比。
3. 外资企业在部分高附加值行业占据主导
外资企业在C21(医药、医用化学及植物制品制造业)、C26(计算机、电子及光学设备制造业)、C29(机动车、拖车及半拖车制造业)等部分高附加值行业的中间品进口或出口贸易中,拥有与内资企业相当或更高的比重。在医药、医用化学及植物制品制造业,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口占比从2001年的55.16%降至2019年的50.47%,出口占比从2001年的50.86%降至2019年的45.84%,二者降幅基本一致;在计算机、电子及光学设备制造业,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口和出口占比下降幅度较大,从2001年的81.94%、82.78%下降到2019年的55.33%、60.22%,但出口占比与进口占比的差值有所扩大,达到5%左右;在机动车、拖车及半拖车制造业,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出口贸易占比显著提高,进口占比从2001年的28.07%升至2019年的64%,出口占比从27.3%升至61.25%,是少数呈现上升趋势的行业(表1)。除此之外,外资企业在其他中间品行业中的进口或出口占比均已显著低于内资企业。
4. 外资企业与美日韩等国具有更强的贸易关联
美国、日本、韩国是中国中间品贸易的主要伙伴国,相较于内资企业,三国与在华外资企业形成更加紧密的贸易关联。2019年,美国、日本、韩国分别占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额的16.10%、8.14%、8.04%,均高于三国占内资企业中间品贸易额的12.49%、6.78%、6.04%。同时,无论对于内资企业抑或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的国别结构均呈现更加分散化和均衡化的特征。2019年美国和日本在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中的占比相较2001年均下降8个百分点以上,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占比则全部提升到2%以上(表2)。综合来看,美日韩三国在中国中间品贸易中的伙伴国地位虽然较2001年50%的贸易占比有所下滑,但仍是内外资企业主要的中间品贸易伙伴,尤其是外资企业与上述三国的中间品贸易关联远高于越南、印度等新兴市场,这也进一步表明,中国内资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间品贸易仍需持续深化。
企业权属视角下中国中间品
贸易的国际比较
美日韩三国是我国内外资企业开展中间品贸易的主要伙伴国,同时,鉴于这些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网络中的重要地位,综合选择美日韩三国作为中国中间品贸易企业权属的国际比较对象。
1. 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出口贸易份额的国际比较
根据OECD发布的AMNE-ICIO数据,截至2019年,中国外资企业占中间品贸易总额的33.37%,低于美国的37.92%,但高于日本和韩国的4.05%和26.76%。从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占比的演进趋势来看,在华外资企业占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而美国和韩国的外资企业占比则展现出较强的上升动能,日本则保持相对稳定(图3)。国际跨国公司的进入有助于提升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并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严兵和程敏,2022;邹志明和陈迅,2023),特别是在各国深度参与的中间品领域,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资企业将对东道国企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具有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2011—2019年,在华外资企业的中间品贸易额仅增长5.32%,远低于在美外资企业的16.19%。为扭转在华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增长近乎停滞的局面,中国应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外资企业对华投资活力。
2. 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出口占比差值的国际比较
2001—2019年,中国外资企业中间品进口占比与出口占比差值始终为负值,较美国低10—17个百分点,相比日本和韩国平均低10个和8个百分点,侧面反映出中国内资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扮演着中间品进口再加工的低附加值角色。2019年,中美日韩四国外资企业的中间品进出口占比差值分别为-11.38%、4.35%、-1.51%、-5.55%(表3)。美国内资企业在中间品出口方面更具优势,依托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链主”企业,美国跨国公司通过离岸生产等中间品贸易模式,将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外包至发展中国家,但核心中间品仍由美国本土或海外子公司生产并出口,设计、研发和品牌管理等高附加值环节始终由本国企业掌控,从而形成中间品出口大于进口的贸易格局(祝坤福等,2022);中国内资企业则以进口组装模式为主,参与国际供应链的特征较为明显,对全球中间品贸易的出口净贡献有待进一步提升;日韩内资企业的中间品进口占比同样大于出口占比,但差值较中国明显缩小,体现出更强的出口竞争力。
3. 外资企业在高附加值中间品占比的国际比较
美日韩三国的内资企业在计算机、电子及光学设备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根据ISIC Rev.4划分的17个制造业行业,中国内资企业在6个行业的中间品进出口贸易占比均低于美日韩三国的内资企业,其中在计算机、电子及光学设备制造业(C26)的差距尤为明显,比美国、日本、韩国分别低29.08、46.1、28.1个百分点。以显示芯片(GPU)为例,2022年全球GPU行业规模为448亿美元,其中中国占比18.67%,规模为83.6亿美元,但在供应商方面,美国的英伟达(NVIDIA)、超威半导体公司(AMD)和英特尔(Intel)几乎完全主导全球GPU市场。中国内资企业在部分高附加值中间品贸易中占比较低,原因在于中国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成果转化方面较为薄弱。2023年3月16日,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发布的《2023年技术与创新报告》显示,美国、韩国和日本前沿技术就绪指数分别位于第1、第6和第19名,而中国仅排第35名。
4. 内资跨国公司与非跨国公司比重的国际比较
中国内资跨国公司参与中间品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低于美日韩等国,显示出内资企业的国际化水平亟待提升。2020年,美日韩内资跨国公司中间品贸易占内资企业中间品总贸易的比重分别为37.91%、50.79%、53.12%,均高于中国的34.87%。一方面,中国内资企业的海外市场经营能力与美日韩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全球非金融类跨国公司100强榜单”,中国跨国公司海外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仅为21.06%,远低于美日韩的48.16%、66.35%和52.61%。另一方面,中国内资跨国公司的品牌效应较弱。根据 “2024年全球品牌价值500强”榜单,在前100强品牌价值中筛选出核心业务为汽车、电子、半导体等的制造业企业,中国单个品牌价值为298.58亿美元,低于美日韩的919.51亿美元、363.07亿美元和455.79亿美元。
中国拓展中间品贸易面临的现实挑战
在拓展内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建设贸易强国的进程中,我国面临一系列严峻的内外部挑战,这些挑战不仅源于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还与国内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和关键技术受限的复杂性密切相关。
1. 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的发展压力
中国产业在第五次国际产业大转移中呈现鲜明的“双向转移”特征(洪俊杰等,2024)。在转移主体上,外资企业将在华机构和业务向本土或海外迁移,以应对地缘政治风险和成本变化;内资企业将富余产业向海外转移,寻求更低的运营成本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转移实体上,中高端技术密集型产业向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回流,而纺织、机械等传统产业以及加工制造环节则向东南亚、印度、墨西哥以及非洲等地区转移(李三川等,2024)。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2023年中国双向投资存量达到6.6万亿美元,存量规模已连续三年位居世界前三,这既反映了中国在全球投资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也凸显了产业转移对资本流动的深刻影响。面对国际输入型资本目的地调整和国内成本敏感型产业流出的现实压力,中国作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区域中心之一,在全球中间品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应转变。我国迫切需要根据自身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准确把握传统产业淘汰、转移、转型和新兴产业培育的适当节奏,确保内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量稳质升”。
2. 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短板的现实约束
根据《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4》,2023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632.5亿美元,同比下降13.7%,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吸收外资占11.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下降,既受全球跨国投资动力不足的外部原因影响,也与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短板制约的内在因素密切相关。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之一是法律法规执行的一致性问题,外资企业在平等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实际获得上往往受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玻璃门”“准入不准营”等现实阻碍,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投资意愿。根据中国美国商会(AmCham China)2019年的调查,不一致的监管解释以及不明确的法律和执法被认为是2016—2019年最大的商业挑战,监管机构在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和模糊性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在2020年2月的欧盟商会报告中,17%和16%的受访者分别将模棱两可的规章制度和不得不与非合规的竞争对手竞争列为主要担忧。这些问题反映出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在执行层面仍须进一步完善,以提升外资企业的获得感和市场信心。
3. 境外国家招商引资政策的激烈竞争
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的数据,2020年中国制造业单位劳动力成本为4.91美元/小时,而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的单位劳动力成本分别为2.69美元/小时、2.05美元/小时、1.68美元/小时,这种成本优势使得东南亚国家在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制造环节的外商投资方面更具竞争力。从引资政策看,境外国家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对外资的吸引力。印度在2022年宣布了约7600亿卢比的生产激励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提供最高达项目成本50%的财政支持;越南2024年针对合并年收入达到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率。境外国家在推进本国产业发展、吸引外商投资上的组合优势,对中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和外商投资规模构成了较大压力。一方面,成本优势和政策激励的叠加效应使得部分外资企业选择将生产环节从中国转移到东南亚等国,导致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加工制造环节地位受到削弱;另一方面,内资企业对外参与国际中间品贸易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4. 美国等少数国家持续实施的双重管制
美国等少数国家对中国实施的管制措施主要包括出口管制和投资管制两个方面,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技术封锁和资本流动限制,遏制中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中间品贸易中的发展势头。在出口管制方面,美国通过滥用“长臂管辖权”,试图以核心环节的技术掣肘,遏制中国中间品贸易发展(单宇等,2023)。从断供中兴、制裁华为,到逐年增加实体清单,以及《2021年战略竞争法》等对华半导体产品与服务出口限制的加大等,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决心的不断强化,体现出其在技术领域遏制中国的战略意图(石建勋和卢丹宁,2024)。在投资管制方面,管制措施既包括外商的对华投资,也包括中国企业对美国等国的投资。从外商对华投资看,美国等国家对华投资审查力度的增强显著影响了外资流入中国的规模,间接增加了中国企业参与全球中间品市场的交易成本,削弱了内资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根据上海美国商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商业报告》,55%的美国企业表示2023年没有投资计划或计划减少在华业务的投资,在华美企的商业信心创历史新低,反映出美国对华投资管制政策对外资企业信心的负面影响。
5. 贸易保护主义回潮引发的关税争端
截至2024年7月,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应税商品的平均关税税率已高达21%,远高于2018年初的3.1%(最惠国关税税率)。2025年2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商品加征10%的关税,后续可能会在关税上持续加码,从而使中国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成本进一步上升,特别是在中间品领域,可能对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等重要产品的出口造成更大压力。除此之外,其他国家针对中国商品的关税与税收政策数量也有所增加,呈现出全球范围内对中国商品贸易壁垒加剧的趋势。例如,沙特宣布从2024年12月3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磺化萘甲醛征收18.12%—34%的最终反倾销税;2024年10月29日,欧盟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为期5年的最终关税;加拿大则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加征100%的附加税,并自2024年10月15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铁和铝产品征收25%的附加税。加征关税、取消免税、实施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措施不仅直接推高了中间品出口价格,还迫使企业调整供应链布局,增加了中间品贸易中的物流、管理等整体成本,加剧了运营压力,影响中国中间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余珊等,2024)。
拓展中国中间品贸易的政策取向
根据中国中间品贸易企业权属特征及国际比较,外资企业对华中间品投资动能不足,但电子信息等产业仍具较大引资潜力;内资企业多集中于加工装配环节,在战略性中间品领域的自主保障能力较弱,贸易伙伴以美日韩为主,跨国生产经营水平亟待提升。面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等内外部挑战,我国应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领,通过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资企业对外投资机制、健全内外资企业中间品外贸发展体系、强化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等举措,推动内外资企业深度参与中间品贸易。
(一)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释放高附加值中间品引资潜力
1. 强化外商投资制度保障体系,扩大高附加值中间品鼓励条目
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立改废”工作,确保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国民待遇,增强其投资信心。一方面,完善法律执行与外资企业权益保障机制,建立跨区域执法协调机制,消除“玻璃门”“准入不准营”等隐性壁垒,同时健全仲裁调解制度,针对重大外商投资纠纷设立快速仲裁通道,保障外资企业权益。另一方面,动态优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制造业为重点方向,增加电子信息、医疗设备、高端装备维修等高附加值中间品领域的鼓励外商投资条目,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更强动力支持,助力高技术产业引资。
2. 优化外商投资统筹管理体系,降低外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设立跨部门的外商投资统筹协调机构,整合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市场监管等职能,构建“一揽子”管理框架,统一制定外资准入、监管及服务政策,避免多头审批和重复监管,切实降低外资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动态政策评估机制,定期清理与上位法冲突或执行规范有欠精确的行政规章,同时推进全国统一的外商投资政策发布平台建设,实时更新准入清单、税收优惠、行业标准等信息,确保政策透明可预期。在半导体等高附加值中间品领域,扩大“承诺制”审批试点,允许外资企业在符合安全与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先行投资,后续补交材料,以此简化流程、激发外资企业投资活力,促进高技术中间品领域的投资增长。
3. 完善外商投资集成服务体系,提升引资服务输出质量
加快数字化政府建设,推进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通过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整合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查、监管等流程,打造多部门全流程的信息集成网络,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全周期服务质量,在投资前期为外资企业提供市场分析、产业链匹配度评估等定制化服务;在投资后期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布局,缩短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同时设立外资企业合规服务中心,协助企业应对反垄断审查、数据跨境流动等复杂监管要求,确保企业合规运营。针对高附加值中间品领域的外资研发中心,实施设备进口关税减免、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激励政策,进一步增强引资吸引力,促进外资企业在中国中间品领域的深度参与和长期发展。
(二)完善内资企业对外投资机制,突破中间品“低端锁定”困境
1. 加快对外投资系列法案落地,促进中间品贸易多元化布局
对外投资基础法案的缺失不利于内资企业在境外开展中间品生产经营活动(刘斌等,2015)。应加快制定和实施对外投资保障法、促进法和管理法等一系列法案,明确内资企业在境外开展中间品贸易投资的法律地位,确保企业在境外采购、生产、销售中间品的全过程合法合规,增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法律保障。重点加强与发展中国家投资与贸易规则的对接,建立合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发布中间品贸易相关的合规风险提示,降低企业海外经营的不确定性。同时,加大对东盟等新兴市场的中间品出口支持力度,通过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模式拓展贸易渠道,促进中国中间品贸易伙伴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降低对美日韩等传统市场的依赖,提升中间品贸易的全球布局能力。
2. 充实对外投资综合服务架构,助推中间品贸易高附加值转型
加快构建促进对外投资的综合服务架构,以经贸促进机构为核心,联合海外商协会、金融机构、企业家组织等实体,共同编织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络,为内资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一方面,协同提升内资企业的全球化运营能力,为其提供国际市场准入、合规管理等专项培训,助力内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布局供应链节点,通过税收优惠、设备进口关税减免等政策,鼓励内资企业与东道国科研机构合作,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开展前沿技术研发,提升中间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另一方面,构建品牌与标准国际化体系,联合设立“中国制造品牌国际化推广基金”,支持内资企业在目标市场开展品牌认证和营销活动,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布局,保障企业在海外市场的中间品技术专利权益,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树立中国中间品的高端品牌形象。
(三)健全内外资企业中间品贸易发展体系,应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风险
1. 完善进口促进体制机制,扩大中间品进口支持范围
积极推进进口政策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消除进口环节中的隐性壁垒,为中间品进口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确保内外资企业顺畅获取所需资源。动态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重点加大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中间品的进口支持力度,通过扩大关税减免、进口贴息等优惠政策,引导内外资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提升全球竞争力。同时,完善进口集成服务体系,推进进口便利化数字化服务,降低企业进口时间成本,并针对进口中间品的复杂监管要求,设立进口中间品合规服务中心,协助企业应对合规挑战,降低进口风险。此外,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完善进口中间品的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动国内标准的国际化,提升中国在全球中间品贸易中的标准话语权和影响力。
2. 推进出口服务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高附加值中间品出口
强化贸易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的协同,完善服务内外资企业中间品出口的政策支持体系,提升出口效率和竞争力。着力提高中间品出口便利化水平,整合简化报关单申报项目,扩大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压缩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办理、到账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适时推动分步骤对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缓解外资企业生存空间被高度压缩的状况。拓宽企业中间品出口融资渠道,有效增加出口客户信保额度,降低保费、置信费及融资资格限制,适度增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为内外资企业中间品出口提供更加便利、多元的信贷产品,满足企业国际化发展需求。同时,吸引商业银行、货代公司、行业协会等多元实体参与建立产业出口基金,重点支持企业高附加值中间品出口。
3. 加快自由贸易协定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向价值链上游延伸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稳步推进现有自由贸易协定的条款升级,坚定不移地申请加入CPTPP、DEPA等高标准贸易协定,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截至2025年1月,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由贸易协定,一方面,要以前瞻性的制度设计,继续启动新的自贸协定谈判,鼓励发展中国家对中国中间品的进口关税予以部分减免,拓展我国中间品贸易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应适应国际贸易内容和秩序的变化,在产权保护、标准合作、数字经济、劳动保护、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推进已签署的自贸协定升级,着重关注数字经济议题的讨论,通过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带动内资企业在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国产化率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提升。同时,对标CPTPP、TTIP等高标准多边关系自贸协定,倒逼国内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与发达经济体接轨,助推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增强中间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4. 挖掘开放平台优势功能,培育中间品出口新动能
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高质量开放平台的改革高地优势,支持各地区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开展差别化探索和系统集成创新,强化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等展会平台的渠道作用,提升中间品贸易的国际影响力。着力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快与跨境电商和海外仓等贸易业态的融合发展,助推内资企业在境外形成一批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利用、科技研发平台及商贸物流网络节点,以助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塑造中资企业更加负责任和正面的国际形象,进而强化中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保障中间品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推动中间品出口新动能的持续培育。
(四)强化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抵御外部管制与关税冲击
1. 健全战略性中间品储备机制,提高关键性中间品国产化率
针对芯片、稀土、高端材料等战略性中间品,设立国家储备库,制定分级储备标准和应急调配预案,确保关键时刻的供应安全。鼓励企业通过组建“联合采购联盟”,增强对国际原材料定价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和外部依赖风险。提高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性中间品领域的自主保障水平。一方面,精准聚焦半导体、工业软件、高端机械制造等关键领域,适度实施财税金融倾斜政策,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中的“卡脖子”问题,提升技术自立能力;另一方面,提升内资企业优势中间品在国际市场的市场竞争力,紧跟产业技术趋势,拓宽中间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的应用场景,增强国产中间品的情感黏性和价格黏性,赋能企业在关键性中间品领域的自主研发和市场拓展的突破。
2. 完善多体系经济安全保障架构,增强中间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健全中间品贸易安全风险审查和管制制度,完善多主体协同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提升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围绕中间品进出口各环节,强化海关、财税、金融、数据、知识产权等跨部门协同,构建多方联动的经济安全保障网络。其一,推动国内形成标准更为清晰、适用性更强的中间品贸易统计规则,逐步将风险防控的视野向境外延伸,实现对中间品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风险的动态监测和精准评估,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其二,建立中间品贸易供应链应急响应机制,通过数据共享预判战略性中间品的供应风险,协调进口通关、外汇结算等环节的快速响应,确保供应链畅通。其三,整合商务部、行业协会、律所等资源,为企业提供反倾销、反补贴诉讼的全程支持,同时探索建立关税对冲基金,通过财政补贴或汇率工具,降低加征关税对出口企业的成本压力,增强企业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