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避免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泛化
相对于当前的技术突破需求,传统的举国体制在组织方式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在计划经济条件的资源配置中,政府处于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发挥调控资源配置的职能;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中,企业处于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更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新型举国体制要能够通过项目决策、责任、研发组织、利益分配等方面系统的制度设计,实现跨领域、跨机构、跨创新链各环节的资源统筹和协同,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其中,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特别重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讲话等重要场合多次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支持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前景好的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作为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新时代,深入探索新型举国体制,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保障国家安全、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推动科技创新,能够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有效集成各类科技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资源,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整体效能。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实施的重要经验,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力保障。以“两弹一星”、载人航天等为代表的举国体制,快速提升了我国在特定领域的科技实力,实现了战略性的技术突破。基于这种成功,各界对举国体制存在着一种泛化的倾向,认为针对所有技术难题,仅仅依靠“集中力量”就能办成事。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关键核心技术都与举国体制存在必然联系。关键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大量存在,由于国际产业分工,参与分工的国家及企业在各自擅长的领域都可能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正常的国际关系下,参与方通过合作达到了相对最高的效率。而且,越是进入世界技术创新前沿,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合作与竞争的可能性就越高。随着我国逐步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我国企业、科研机构势必将有越来越多的技术参与国际一线竞争。与此相对应,难道应该有越来越多的关键核心技术采用新型举国体制吗?显而易见,不能认为所有的关键核心技术都需要举国体制。
核心技术可按不同维度进行划分:按复杂性可分为复杂技术和一般技术,例如光刻机、航空发动机等属于复杂核心技术,大量元器件、部件和材料等属于一般核心技术;按创新程度可分为延续性技术和颠覆性技术,例如在数字技术领域,既有硅基半导体设备、材料、设计、工艺等延续性技术,也有面向未来的强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新型半导体存储计算等与国外基本同步,需要超前谋划、抢先占领制高点的颠覆性技术。从当前的国际合作竞争环境看,最需要政府关注的是两类:延续性的复杂技术、颠覆性的一般技术。而这两类技术中,只有面向国家战略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才最适合采取新型举国体制。相对而言,延续性的一般技术应由企业通过市场化的合作竞争获得,颠覆性的复杂技术是技术演化竞争的未来结果,几乎无法提前进行设计和安排。
作者:
李哲,智库建设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科技创新理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研究方向: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管理、产业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