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不是用来“薅羊毛”的

大数据的初衷是为了让商家更好地了解用户习惯并提供精准的服务,但随着大数据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有些商家却利用大数据频频“杀熟”,这显然已经违背了大数据出现的初衷。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近年来网络旅游服务存在的问题做出规定。其中,在“新老用户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处罚。所谓“大数据杀熟”,指的是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比新客户要贵的现象。比如某平台在提供同一家酒店预订服务时,给到“熟客”的价格往往比平台新用户贵几十块钱,多家线上平台被发现存在类似的情况,涉及旅游、电影票、外卖等多种线上服务产品。

大数据,不是用来“薅羊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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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的初衷是为了让商家更好地了解用户习惯并提供精准的服务,但随着大数据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有些商家却利用大数据频频“杀熟”,这显然已经违背了大数据出现的初衷。那既然是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为什么老客户支付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贵呢?这岂不是违背了正常交易规则与商业常识?原因是,消费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熟”即代表“用户黏性”,消费者基于对平台的信任,不会再“货比三家”。而某些平台却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对老用户提供并不优惠的价格甚至歧视性定价,实属典型的不诚信行为。

如今,整个社会是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但绝不能让这些新技术成为不受规则控制的敛财工具,必须要建立诚信透明的规则、规范。网友对“大数据杀熟”问题的关注,也反映出民众对新技术能够更好地为大众服务的期望。当然,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平台的不良行为,就将大数据视为“洪水猛兽”,就对新技术产生排斥,毕竟大数据更多时候为我们的衣食住行提供了方方面面的便利服务,大家的谴责应该针对那些不良平台商家而不是某种新技术。

大数据本身是一项可以给消费者和商家都带来益处的新技术,只是被一些不良平台用到了“邪门歪道”上。 这次文化和旅游部出手整顿,就是要给那些不良商家平台一定的惩罚和警告,同时警示其他从业者,正确对待新技术,不要把消费者的信任当成了便宜薅的“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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