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打破了我们原有的工作节奏,目前疫情还没有真正过去,各地复工时间推迟或不得不居家办公,不可避免地给人们带来了焦灼的心态。尤其对已经失业的人员来说,由于受疫情影响不能在短时间内就业,如何用好失业保险换取收入,保障基本生活呢?
通常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当地政府决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4)因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规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1.日期限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
2.申领机构: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以及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法规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保险能领取到什么时候,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
1.重新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合并计算及上限: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继续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法规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1.支付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除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办理失业金需要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在下列条件下,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
▼(1)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无过失性辞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行政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无法领取稳岗补贴:各地规定企业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报稳岗补贴,其中裁员率是重要的申报条件之一。
*本文根据国务院、人社部等国家规定撰写,具体标准及条件详情请以各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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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企业管理杂志):疫情之下,如何用好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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